●為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二級,進入本署之民眾將採實名制登記。 ●本署所收集之資料除為防堵疫情而有必要提供予衛生主管機關依傳染病防治法等規定進行疫情調查及聯繫使用外,不會做其他利用,並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毎人資料之類別」代號012之規定,保存28日後進行刪除。 !!填寫完成後請讓門禁管理人員確認後再按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