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護工作主要分為保護管束工作、緩刑、起訴社區處分工作及其他行政工作三部分
◎保護管束工作包含輔導層面及監督層面工作。
◎緩刑、緩起訴社區處分包含義務勞務及預防再犯之業務、緩起訴處分金及社會勞動業務。
◎其他行政工作包含觀護志工、犯罪預防及大專生實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