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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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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113.4.17》本署檢察團隊階段性完成0403強震之相驗及取證作業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4-19
  • 資料點閱次數:48

法務部部徽

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新聞稿
Hualien District Prosecutors Office Press Release
發稿日期:113年4月17日
聯 絡 人 :主任檢察官蔡勝浩
聯絡電話:(03)822-6153

本署檢察團隊階段性完成0403強震之相驗及取證作業

       花蓮地區於113年4月3日發生芮氏規模7.2強震(震度6強)後,本署分別於4月3日、4日、6日、10日、13日,已先後指派7組檢察官完成共17名罹難者之相驗作業,並均發給相驗屍體證明書,而4月13日中午經搜救人員在中和礦場發現疑似蕭姓男子之遺體,經本署檢察官前往相驗並由法醫師採集DNA檢體送鑑後,已於昨日(4月16日)比對身分確認,本署檢察官核對無誤後,立即通知蕭姓男子家屬並完成筆錄製作,同時開立相驗屍體證明書及發還遺體。

       另疑似受困砂卡礑步道之新加坡遊客夫妻2人(均為澳大利亞籍)迄未尋獲,因砂卡礑步道近日餘震不斷且有多處土石崩落,暫不宜進入搜救,經家屬與花蓮縣消防局協議後,自4月14日起暫停搜救行動,俟該處無危險之虞且發現明確事證,再行啟動搜救行動,而本署為確保日後身分比對之正確性,昨日已透過花蓮縣警察局聯絡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派員採集新加坡夫妻2人家屬之DNA檢體,並於今日(4月17日)全數送至法醫研究所之DNA資料庫建檔,以利後續之鑑識比對作業。

       至於花蓮市區倒塌之天○星大樓,本署郭景東檢察長於強震發生後立即召開專案會議,並由江昂軒檢察官指揮本署檢察事務官向花蓮縣政府調取該大樓各項建築圖資,並於翌日(4日)起會同花蓮縣警察局、消防局及土木技師進行大樓逐層之混凝土鑽心及鋼筋取樣作業,而因取證必須與大樓拆除作業同步進行,故本署檢察官、檢察事務官自4月5日起每日24小時輪班,在場配合施工人員之拆除進度而進行取證作業,並由檢察官逐日到場勘驗證物並製作勘驗筆錄後,由花蓮縣警察局派員將證物送往實驗室測試,本署江昂軒檢察官亦於4月13日,在土木技師陪同下,進入該大樓內部進行現場勘驗,所有取證及勘驗過程均由警方全程錄影蒐證,該大樓拆除過程中雖不斷有餘震發生,但本署同仁依舊發揮團隊戰力,在確保安全之前提下,不分晝夜持續進行相關取證勘查工作,終於昨日完成所有取證作業並已全數送往實驗室進行試驗,後續本署將依土木技師勘查鑑定之結果,儘速釐清該大樓有無按圖施工及混凝土、鋼筋之工法是否正確,以查明有無人為疏失或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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