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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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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111.11.18》花檢選前偵結起訴候選人送禮買票賄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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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1-11-20
  • 資料點閱次數:257

法務部部徽

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新聞稿
Hualien District Prosecutors Office Press Release
發稿日期:111年11月18日
聯 絡 人 :主任檢察官林俊廷
聯絡電話:(03)822-6153

花檢選前偵結起訴候選人送禮買票賄選案

      本署黃蘭雅檢察官偵辦花蓮縣新城鄉新城村林姓村長候選人及劉姓、林姓、黃姓樁腳等3人送禮買票賄選案,於今(18)日偵查終結,以涉犯投票交付賄賂等罪嫌提起公訴。

      本件劉姓被告於民國111年7月間,知悉友人林姓被告欲參選村長後,即陸續購買電風扇(價值1,090元)11台、非凡金箔潔膚皂(價值250元)200個,另林姓被告購買梨山茶(每包單價約400元)等物品,再由劉姓被告、林姓被告於同年7至9月間,親自或透過其他樁腳分別將上開物品贈送予該選區有投票權之選民共17人,行求、約定應投票支持林姓被告,因而涉犯投票交付賄賂等罪嫌。案經檢警於同年10月27日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執行搜索,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劉姓被告獲准。全案經偵查後,認劉姓被告等4人共同涉犯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交付賄賂等罪嫌,另曹姓被告涉犯刑法第143條投票收受賄賂罪嫌,均依法提起公訴。

      本署呼籲,距離投票日僅剩8天,本署對於買票賄選案件秉持「嚴查速辦」之態度,於偵查完備後立即依法提起公訴,以示懲儆,期望全民共同端正選風,提昇我國民主政治。民眾若發現有賄選情事,歡迎提出檢舉,因而查獲賄選者可獲得高額檢舉獎金,本署檢舉賄選專線:(03)823-0159、0800-024-099按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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