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護人到海厝教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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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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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觀護人鄒詠如,於103年5月31日前往海厝假日學校為青少年上了一堂實用的法律知識課程,告訴青少年每個人都擁有身體自主權,遇到騷擾與霸凌要勇敢說出來,求助學校老師。
鄒詠如從交通的紅綠燈開場,談到身體的紅綠燈,問小朋友,你身體哪些部位是紅燈?「胸部、屁股、下面、肩膀、大腿…」小朋友七嘴八舌說著,鄒詠如頻點頭說:對啊!每個人的紅綠燈會不一樣,只要你不想被摸的地方,就是紅燈,其中胸部和下體是你身體最危險的部位,要保護它,不可被碰到。
至於像頭髮、臉、肩膀、大腿等,屬於黃燈區,鄒詠如問說,「那哪些部位是綠燈?」大家異口同聲說:「手!」「所以和別人牽手、握手是安全的。」
隨後,鄒詠如也談到性騷擾,如果不小心碰到紅燈的部位,就是性騷擾,有小朋友問:「如果說黃色笑話呢?」「跟性有關,讓人不舒服的就是性騷擾。」
鄒詠如告訴小朋友,如果遇到性騷擾怎麼辦?小朋友說:好害怕、會尖叫、趕快逃走、叫警察。鄒詠如舉了幾個有效的實例說:「對!有人碰到,讓你不喜歡、不舒服,要勇敢說出來。」
除了性騷擾,還有霸凌恐嚇國中小學階段孩子會遇到的法律事件,小朋友都知道六種霸凌,鄒詠如就告訴小朋友即使只是嘲笑、排擠這也是霸凌,如果遇到霸凌,要跟老師說。
上課過程中,鄒詠如以提問、聆聽和回饋的演講方式,深深吸引小朋友,東海岸的孩子上了一課非常受用的法律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