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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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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保100年第二場生命教育─春去春又來新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0-11
  • 資料點閱次數:798
犯保100年第二場生命教育─春去春又來新

        2011犯罪被害人保護週生命教育電影院播放的第二場電影是「春去春又來」,26日在花蓮地檢署3樓放映,會場擠滿對生命教育議題有興趣的民眾,吸引近90人參加,邀請到任教於慈濟大學、東華大學、擔任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花蓮分會委員的簡東源教授進行導讀與映後互動討論。
        繼10月24日首場電影「追風箏的孩子」討論親情、友情、錯誤的彌補,第二場觀賞韓國電影「春去春又來」,「春」片極富佛教禪意,從春季開場,一個童僧將魚兒、青蛙、蛇用線及石頭綑綁,老僧也用同樣的方式懲罰童僧,童僧身上綁著大石塊開始尋回並釋放被他虐待的小動物,然而找到的魚兒、蛇已經死亡,童僧嚎啕大哭因為虐死的罪孽就像石塊綑綁著他。長大後的童僧,受到異性的吸引離開寺院,後因由愛生恨而失手殺死妻子,再回到寺廟已是經過牢獄洗滌的中犯保100年第二場生命教育-春去春又來年男子,他開始整理殘破的寺廟,踏上懺悔的道路,扶養一名男孩,展開新的生活。「春去春又來」運用四季變化的極致表現,讓觀眾彷彿置身於希望、痛苦、破壞及喜悅當中,含蓄內斂的譬喻探討「人生的擺渡」,活動講座簡東源老師與參加民眾進行互動討論,從劇中的蓮花船談因果關係,「種下因已孕育果」,劇中懺悔的行動與目前法務部所推行的「修復式司法」議題極為切合。
        簡東源教授提出「轉化的力量」的概念,從劇中刻心經並上色彩來探討人生的不光彩,透過「用心‧轉念」帶來轉化的力量,並分享人人具有佛性與覺性,能檢視人生的脫軌並回歸正軌而準備重新擺渡,並以「湖面的冰雪已消融、背上的石頭也放上、蓮花船準備擺渡」來激勵參與活動的被害人家屬及民眾能面對人生的困境並重新振作展開新的生活。
        花蓮地檢署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花蓮分會共同籌劃「2011犯罪被害人保護週生命教育電影院」,挑選的3部影片從不同角度與民眾探討生命的意義與價值,首場「追風箏的孩子」在敘述發生在童年時期對好友犯下的錯誤,在成年後開始追尋與彌補,第二場「春去春又來」看人生的錯誤與變化,最後一場「3個傻瓜」探討教育體系對自由思想與多元才華的壓抑,花蓮地檢署表示,真正的生命教育應從家庭、學校、社會各方面著手,往往我們欠缺對於生命意義的瞭解或認識淺薄,為配合法務部推展「生命教育」工作有責任讓社會大眾開始探索生命的意義、尊重與珍惜生命的價值,熱愛並發展每個人獨特的生命,將自己的生命與天地人之間建立美好的共融共在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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