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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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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相驗遺體時,家屬該注意些什麼?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9-23
  • 資料點閱次數:177

答:

一、若有任何與死因有關的事證或疑義(包括物證、人證…等),可以請求檢察官調查。

二、核發相驗屍體證明書後若份數不夠使用,可申請補發。

三、檢察官相驗及檢察署核發之證明書及文件,均為免費提供,若有何疑問,可逕向地方檢察署為民服務中心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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