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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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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111.7.21》花檢偵辦廢棄物清理法案件,向法院聲請對李姓被告羈押禁見獲准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11-11
  • 資料點閱次數:226

法務部部徽

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新聞稿
Hualien District Prosecutors Office Press Release
發稿日期:111年7月21日
聯 絡 人 :主任檢察官林俊廷
聯絡電話:(03)822-6153

花檢偵辦廢棄物清理法案件

向法院聲請對李姓被告羈押禁見獲准

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羅國榮檢察官於昨(20)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花蓮縣調查站、花蓮縣警察局,共同對被告李○傑、被告詹○聖、循○有限公司、蓮○○○設計股份有限公司等五處地點執行搜索,並勘驗傾倒廢餿水農地現場。另通知相關被告及證人共11人到案說明,經檢察官複訊後,認被告李○傑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嫌疑重大,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另被告詹○聖、李○軍、陳○君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分別諭知10萬元、5萬元、5萬元金額具保候傳。

本案係據媒體報導及相關民意代表到署陳情,指稱花蓮縣鳳林鎮環保科技園區附近農地近日飄出惡臭,疑遭人違法挖坑囤置大量廚餘,本署接獲檢舉後,經指揮前揭司法警察機關進行查證及蒐集相關事證後,認相關業者確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嫌,因而向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後,迅即執行。

類此環保案件,對花蓮地區民眾居住品質,及整體環境景觀造成嚴重破壞,更恐對花蓮地區觀光展業產生負面影響,本署甚為重視,遂於接獲本案相關資訊後,迅即依法辦理,並採取必要之強制處分作為,以防止危害擴大。本署呼籲民眾共同維護花蓮在地美好環境,若有不法,本署必將從速從嚴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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