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花蓮地檢署『緝詐』了」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9-27
  • 資料點閱次數:1527

法務部天秤

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新聞稿
Hualien District Prosecutors Office Press Release
發稿日期:108年9月25日
連 絡 人:主任檢察官 陳旭華
聯絡電話:(03)822-6153轉202

 

花蓮地檢署「緝詐」了

 詐欺犯罪近年來為我國十大民怨之一,受害人往往僅接聽一則詐騙電話而將自己終生心血所得付之東流,早期詐欺集團為躲避警方查緝,紛紛將詐欺機房設置海外,惟在海外機房倘被查獲,擔心被送交中國大陸追訴,因此近年詐欺集團紛紛「鮭魚返鄉」,將詐騙機房移至我國設置。

本署日前獲報電信詐欺集團在高雄市及花蓮縣境內設置詐騙機房,檢察長至表重視,指派檢察官陳宗賢專案偵辦,查悉該以被告陽○○、吳○○為首之詐騙集團,分別以花蓮縣花蓮市區某透天厝及高雄市左營區某公寓為據點,於民國1087月起招募秦○○等7人在上開地點設置詐欺機房,架設網路、電腦、辦公桌等物,由機房成員以LINE、微信等通訊軟體設立虛假帳號,由各成員以網路購物誤設定為分期付款等為訛詐理由,向大陸地區人民進行詐騙,詐騙金額初估折合新臺幣(下同)約30萬元以上(詳細金額尚待清查)。承辦檢察官於108924日指揮花蓮縣警察局刑警大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及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前往上開地點進行攻堅搜索,當場查獲被告陽○○等9人及電腦、手機等物。檢察官訊問後認因認主嫌陽○○及吳○○涉犯詐欺、組織犯罪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勾串共犯、湮滅罪證及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於今(25)日上午裁定准許,另其餘被告則分別依涉案情節以3萬至5萬元不等之金額交保候傳。

花蓮縣境內民風淳樸,然自今年起本署指揮司法警察單位已破獲2件詐欺集團機房,本次第3次查獲詐騙集團機房案件,本署將與相關司法警察單位密切合作,除追查有無在逃共犯外,亦將全力防堵詐騙集團以本轄為機房據點實施詐騙犯行。本署並呼籲相關民眾注意,勿盡信詐騙集團話術,若接獲疑似詐騙電話請立即撥打反詐騙電話165求證,以免誤陷詐騙陷阱。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