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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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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111.11.22》花蓮檢調警共同偵辦花蓮縣議員候選人賄選案,選前持續積極查緝買票賄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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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部徽

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新聞稿
Hualien District Prosecutors Office Press Release
發稿日期:111年11月22日
聯 絡 人 :主任檢察官林俊廷
聯絡電話:(03)822-6153

花蓮檢調警共同偵辦花蓮縣議員候選人賄選案
選前持續積極查緝買票賄選

       本署尤開民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花蓮縣調查站、內政部警政署花蓮港務警察總隊,共同於民國111年11月18日早上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對花蓮縣第十選區高姓縣議員候選人、林姓樁腳住處等共5個地點執行搜索,並通知高姓被告、林姓被告及可疑受賄民眾等共14人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高姓被告、林姓被告共同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行求、期約及交付賄賂犯罪嫌疑重大,其中高姓被告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經法院裁定被告犯罪嫌疑重大,惟已有相關證據資料,認無羈押之必要,諭知高姓被告限制住居,期間至偵查終結之日止,不得對林姓被告實施接觸、聯絡之行為;另林姓被告由檢察官諭知具保2萬元。

  本件高姓被告涉嫌於登記參選後,以贈送白米等物品予選民,或與林姓被告約定可提供「車馬費」予出面投票之選民為對價,對該選區有投票權之選民尋求投票支持,因而涉犯投票行賄罪嫌。經檢調多日蒐證,為進一步查悉相關事證,於同年11月18日發動搜索及通知14人到案詢問(及訊問),並扣押相關犯罪證據。

       本署將持續秉持「嚴辦就是最好的反賄選宣導」原則,於選前積極查緝買票賄選,同時呼籲全民共同端正選風,提昇我國民主政治。民眾若發現有賄選情事,歡迎提出檢舉,因而查獲賄選者可獲得高額檢舉獎金,本署檢舉賄選專線:(03)823-0159、0800-024-099按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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