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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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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學年度第二學期就學(托)補助審查會議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21
  • 資料點閱次數:795

 犯保保徽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花蓮分會

新聞稿
發稿日期:99331
發稿單位:花蓮分會
人:許華寧秘書連絡電話:0911-470535,03-8226753#162
E-MAILcvpa18@mail.moj.gov.tw

        為協助被害人子女就學,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花蓮分會協助申請98學年度第二學期助學金,並於31日召開就學費用審查會議,計46戶受保護家庭共74人申請助學金,另協助3名家境清苦學生申請就學費用。
        每學期犯保花蓮分會皆協助被害人子女向犯保總會申請助學金,以定額補助方式協助就學,國小、國中補助2,000元,高中4,000元,大專、大學及研究所補助6,000元,本學期計46戶受保護家庭提出申請,將有74名學生接受助學補助,就學托審圖1補助金額達217,000元。此外,各分會亦從97學年度第二學期起協助家境清苦學生申請『就學(托)補助』,本學期計3名學生提出就學費用補助申請,分別為高中1人、大學2人,花蓮分會於31日召開審查會議,由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建榮、花蓮分會主委廖明山、政風室主任陳金昌、書記官長鍾松茂及犯保委員董椿霳等5人擔任審查委員,就『被害人子女身分』、『確實無法繳納』及『未受政府減免及補助』等項目進行審查,審查結果,2案予以補助就學費用,高中職補助13,500元,大學補助35,800元,由緩起訴處分金支付49,300元。
        審查會議前,花蓮分會訪談申請人薇薇的班導師,班導師肯定薇薇的學習表現,並提到薇薇對英文特別感興趣,由於薇薇現由祖父母照顧,祖父母年歲已高無工作能力,家中經濟壓力沉重,雖然只有定額補助13,500元,但卻能讓有心求學的孩子不至於因為經濟困境失學。
        就學托審圖2另訪談申請人阿廷的班導師,班導師以體貼、認真、積極形容阿廷,導師知道他沒有其他的錢可以運用在補習上,也願意給予阿廷免費課後輔導,協助他繼續攻讀研究所,並提到他自食其力,於校內系辦及宿舍工讀賺取生活費,每月僅有約6,000元的收入,但知足的阿廷卻從不以為苦,每天都是開心度過,也因為他的熱誠與負責,一直都是擔任副班代。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建榮說,被害事件發生可能導致一個家庭破碎,甚至使經濟陷入困境,為讓求學中的孩子能順利就學,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現有2項資助就學計畫,除定額補助的資助助學金外,另有就學(托)補助要點,皆是協助弱勢被害家庭重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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