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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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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11月6日犯保花蓮分會舉辦「保護案件通報流程說明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7-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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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11月6日犯保花蓮分會舉辦「保護案件通報流程說明會」

因應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新修正,為擴大宣導保護對象、服務項目及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花蓮分會連絡方式等,6日上午,犯保花蓮分會舉辦「保護案件通報流程說明會」,特別針對曾記米麻糬各門市主管人員辦理,由犯保花蓮分會專任人員介紹業務內容,說明通報表填表方式及通報須知。
為能提供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完善之保護服務,結合犯保花蓮分會常務委員董椿霳所經營之曾記米麻糬門市為據點,做為犯罪被害人聯絡點或保護點,讓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能就近獲得保護服務,被害人於門市填表後,由門市主管人員通報犯保花蓮分會,期發揮「馬上傳真‧立即服務」之效益,使被害人可立即、迅速獲得犯保花蓮分會服務,也可避免資料外洩和詐騙行為。
花蓮地檢署朱家崎檢察長與犯保花蓮分會羅源禎主委期社會大眾也能一起關懷被害人,特別被害通報說明會進行圖製作新法宣導看板數面,將分別放置於本縣各大型醫院(財團法人佛教慈濟綜合醫院、財團法人佛教慈濟綜合醫院玉里院區、財團法人基督教門諾會醫院、行政院衛生署花蓮醫院、行政院衛生署花蓮醫院豐濱分院、行政院衛生署玉里醫院、國軍花蓮總醫院─北埔總院區、鳳林榮民醫院、玉里榮民醫院)及曾記米麻糬各門市,新法宣導看板放置「犯罪被害案件通報表」,亦可讓社會大眾透過此管道向犯保花蓮分會通報,以發揮愛心、行慈善工作,另犯保花蓮分會提醒民眾小心詐騙,謹慎求證,如有疑問可來電洽詢03-8239107或03-8226153分機162、163、171,將為您服務。
通報步驟123:
1.確認犯罪被害事件與被害人姓名。
2.可聯絡被害人之電話或手機。
3.傳真通報表後請撥打犯保花蓮分會電話確認是否收到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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