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檢察官偵辦某民宿負責人李00聲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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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07-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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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新聞稿 99年11月04日
本署檢察官偵辦某小李00民宿負責人李00涉嫌利用民眾投其所經營民宿機會,投以藥物迷倒民眾後,加以強制猥褻一案,於99年11月4日傳喚被告李00到案,訊據被告矢口否認有強制猥褻投宿民眾犯行,惟依被害人之指訴及99年10月20日警方搜索其所經營民宿查扣之證物等,足資認定被告涉犯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罪罪嫌重大,且因被告業已轉讓該民宿經營權,並遷離該址,居無定所,檢察官爰認被告顯有逃亡之虞,已當庭逮捕被告,並據以向台灣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