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豐鄉長張00涉嫌以珍珠項鍊賄選案,檢察官偵查終結提起公訴,求處有期徒刑四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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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07-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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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新聞稿 99年11月04日
壽豐鄉長張00涉嫌以珍珠項鍊賄選案,檢察官偵查終結提起公訴,求處有期徒刑四年六月。 花蓮縣壽豐鄉長張0文涉嫌於第十七屆壽豐鄉鄉長選舉時,經由其張姓樁腳,利用該鄉某村村民同庚慶生會會餐之機會,以珍珠項鍊向有投票權人賄選,約定投票支持其當選壽豐鄉鄉長,為投票權一定之行使案。 業經檢察官偵查終結,認被告張00及樁腳張00二人,犯嫌重大,於99年11月4日向花蓮地方法院提起公訴,由於張0文始終矢口否認犯行,顯然毫無悔意,檢察官遂向法院對之求處有期徒刑四年六月,並褫奪公權三年;被告張姓樁腳因於偵查中坦承犯行,依法得以減輕其刑,檢察官遂向法院求處緩刑二年。同案教唆偽證被告周00等二人,亦因犯罪後能坦承犯行,檢察官予以緩起訴處分;收賄鄉民9人均因犯罪後能坦承犯行,頗有悔意,且其中3人因年逾七十歲,年紀老邁,檢察官予以職權不起訴處分,6人則為緩起訴處分。扣案珍珠項鍊則請法院依法宣告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