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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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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新聞稿-99年4月19日查獲查獲瑞穗鄉某村陳姓村長侯長人涉嫌賄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7-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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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部徽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新聞稿

 

本署檢察官據報花蓮縣瑞穗鄉某村陳姓村長候選人,涉嫌以每票紅標米酒二瓶之代價,逐戶向有投票權之村民行賄案,於99年4月19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花蓮縣調查站、東機站、花蓮縣警察局刑警大隊等警調人員,分別持花蓮地方法院法官簽發之搜索票,兵分八路搜索候選人、收賄村民住、居所,查扣行賄贓物紅標米酒12瓶及行賄名冊等資料,檢察官隨即傳喚行賄之村長候選人與收賄之黃姓村民等5人到案,訊據收賄之黃姓村民等5人均坦承收賄犯嫌,檢察官訊畢後,即予飭回。訊據陳姓村長候選人則矢口否認有行賄犯行,由於本案尚有收賄村民多人未到案,且該村村長選舉依往年選舉統計資料顯示,約僅須三百餘票即足當選,檢察官爰以陳姓候選人犯嫌重大且有勾串證人之虞,於同日夜間,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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