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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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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姓受刑人出獄後立即實施密集觀護及電子監控措施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7-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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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社會大眾囑目案件之「楊姓受刑人」已在96年9月27日下午自臺灣花蓮監獄假釋出監,因楊姓受刑人戶籍地設於花蓮縣,依法由本署執行保護管束。
因楊姓受刑人曾觸犯多起性侵強盜案件,其假釋案受到社會大眾極端囑目,雖其在監強制治療經評估成效良好,再犯可能性降低,本署仍高度重視其出獄後之再犯危險性,依據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0條之規定,立即對其實施限制住居、宵禁及實施電子監控等措施,並已指示警察機關加強社區住居之查訪及協調醫政機構立即實施社區身心治療,以預防再犯。
本署為加強楊姓受刑人出監後之監督及輔導工作,已預先邀集警察機關、花蓮縣性侵害防治中心及更生保護會共同研擬觀護處遇計畫,並主動連繫更生團契及楊姓父母,希望能多方面協助楊姓受刑人更生,儘早適應社會。
本署已與科技設備監控廠商派員在楊家實地堪查監控處所,預估共安裝1部監控主機及5部延展器,在楊姓受刑人返家後立即載上電子腳環,以利於順利實施電子監控。另外本署也規劃密集觀護措施,除採行日間電話回報制外,由觀護人、警察機關、觀護志工組成密集查訪小組,對於楊姓受刑人住居及工作地密集實地查訪,希望能全面掌握楊姓受刑人之行縱,以預防其再犯可能性。
楊姓受刑人在監執行已超過12年,在服刑期間已充分反省犯行並接受多次心理治療,我們希望在楊姓受刑人刑期期滿前能面對嚴密觀護措施,讓觀護制度來檢驗其是否已有悔改的心,因此本署未來除實施嚴格的監控做為配套措施,保障社會大眾安全外,將以關懷態度協助其更生。呼籲社會各界在嚴格檢視之外,亦能以開闊胸襟接納出獄更生人,協助其復歸社會,重作新民。
楊姓受刑人父母為老實務農鄉民,居住之村落民風純樸,我們希望社會大眾及媒體記者能體諒他們的心情,切勿打擾他們平靜的生活,讓楊姓受刑人能努力更生,保持善良品性進而回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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