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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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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於96年9月26日啟動「美沙冬替代療法」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7-11-03
  • 資料點閱次數:1293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新聞稿 
花蓮地檢署今啟動「美沙冬替代療法」   
本署奉法務部之命,自今年九月份起,對於施用一級毒品海洛因(含兼用安非他命者)被查獲,或至本署自自者,合於一定條件者,採用美沙冬替代療法,簡介如下:
一、大致內容:緩起訴二年,命被告自費至指定之醫院喝美沙冬,療程一年。
二、美沙冬屬性:二級毒品,可抵癮,可代替海洛因,有成癮性,但成癮性較弱。
三、替代療法之優點:
1.可減少愛滋病之傳染:美沙冬是用喝的,不是用注射的,所以不會有共同針頭而傳染愛滋病之問題。
2.增加生產力:美沙冬一天只喝一次即可,其餘時間可投入工作,不像施用海洛因者,一天要施打多次,無心工作。
3.減少犯罪:至醫院喝美沙冬,所花不多,金錢須求少,自然減少犯罪之誘因,所以犯罪案件降低。
4.成癮性較弱:可能比較容易戒斷。
5.對社會及對被告均划算:被告不必入監服刑,還可投入生產行列,一年但發約35000元之費用,甚至可能戒掉吸毒之惡習。
四、適用對象:
1.年滿20歲經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者。
2.戶籍設在花蓮縣市。
3.施用「海洛因」成癮者(含兼用安非他命者)。
4.施用海洛因屬二犯以上者。
5.目前沒有其他案件在偵查或審理中。
6.目前沒有因案判決確定等待執行。
7.沒有嚴重的精神病症。
8.沒有因病最近必須住院治療的事實。
9.二年內沒有出國工作或留學的計畫。
10.二年內沒有服兵役的問題。
11.同意每天到指定醫院服用美沙冬、每月做心理治療,及每月一次找觀護人報到並接受採尿者。
五、開辦之醫院
    國軍八0五醫院
署立花蓮醫院
署立花蓮醫院玉里分院
六、費用:療程一年,估計費用約為35000元
七、被告應遵守之義務:
1.可自負費用(愛滋病例外)
2.每天至醫院喝美沙冬:間斷五日撤緩
3.期間不得再用海洛因或安非他命
4.參加團体治療
5.接受採尿
八、備註:
1.其他細節請參閱本署網站
2.施用海洛因有心戒治者,也可自行到花蓮縣衛生局洽請轉介至指定之醫院喝美沙冬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96年9月26日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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