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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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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花蓮觀護志工協進會與輔導成立社區生活營協會簽約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7-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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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生活營」在花蓮地區開鑼了,九十六年度花蓮地區之社區生活營方案在執行一年後績效優良後,今年則在花蓮地檢署與花蓮縣教育局的推動與推薦下,與花蓮地區參與的六所國中校長共同的奮戰不懈之四個優質的輔導協會,將與從事該項方案最有力的花蓮縣觀護志工協進會,於九十六年二月十四日上午於花蓮地檢署三樓會議室隆重的簽下今年的執行計劃,而本項計劃的推動靈魂人物-花蓮地檢署鄭檢察長文貴則為本次簽約活動的監約人。 「社區生活營」方案是法務部既定的重要政策,而其成立的目標乃對於學業成績較差,學校適應不良,有違規情事,處於行為偏差邊緣之學生(以下稱需高關懷學生),輔導其課業,導正其行為,以期達到全面預防犯罪,減少被害之目標。 而法務部自民國九十三年起實施推動「社區生活營」方案以來,成效卓著,不僅因此提升在社區生活營內的學生學習的品質,而且使得因學業課程無興趣導致自我成就低落的同學找到人生的另一條道路與方向,而參加營隊的學生也藉由學校與各個輔導協會的相互合作,提供需高關懷學生學業、休閒、心理、生活探索等全方位輔導。 因此藉由本方案扶助有些需要高關懷學生,由於地檢署走入學校及與社會民間資源,共同積極投入拯救需高關懷學生運動,從教育的根本上防止這些需要高關懷或是行為在邊緣的學避免走入歧途,而造成危害社會。 「社區生活營」整體的績效在花蓮地區可說是與日俱增,而推動該重要政策的幕後執行者,緣由於花蓮地檢署鄭檢察長不懈的鞭策指示並積極推動經營,使得本署的營隊從去年的二個營隊發展至目前的六個營隊,而最難得的是在推動本方案中,建立社區生活營在花蓮地區有下列幾項重要的特色: 一、對於社區生活營中的學生角色的選拔,除了著重在高關懷的學生之外,特別商請各個國中針對花蓮地區因家庭經濟功能不建全而導致學習效果失衡的學子,在選角時給予較多的關注與重視;而同時在課程的安排中以多元化、全方位的個別差異的輔導中,投入學生本身的參與想法與安排,避免因參加營隊而造成其他學生對於營隊學生不正確的「標籤化」。 二、透過花蓮縣教育局的協助與推薦下,本署結合著其所推薦之優質的輔導協會(善牧中心、光合作用學校、少年之家、合家歡協會),而也藉由各該輔導協會長期的在花蓮地區各國中默默的耕耘中 ,使得本署在增設花蓮地區社區生活營的營隊,可以早一步的將學校與各輔導協會融合為一體,而在課程安排與活動的進行更加的順暢無礙。 三、重視花蓮地區北、中、南學校的平衡設置原則;花南玉里國中的營隊與花中化仁國中水璉分校的營隊設立,使得以前本署在「社區生活營」設置營隊偏重於花北的情況不再重現;而今後在逐步的擴設營隊時,亦將此南北平衡的原則放置在優先的目標,屆時將以在花蓮縣每一個國中成立「社區生活營」為本署的長期目標。 在面對未來新的一年,六所國中成立之新的營隊,地檢署將與觀護志工協進會共同積極的參與,也藉由花蓮地區熱誠與奉獻之各輔導協會持續經營的力量,展現在本次的簽約儀式後無盡奉獻的愛心,使得身為花蓮地區這一塊司法美麗的淨土,能夠因該方案注入一股清新犯罪預防的泉源,而在新的一年再度顯露出耀眼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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