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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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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地檢積極查賄作為─「遏止幽靈人口 全面清查異常戶口」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7-11-03
  • 資料點閱次數:1094
一、發稿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 (聯絡人:書記官長鍾松茂0930394092) 二、宗旨:為事先嚇阻幽靈人口,花蓮地檢全面清查異常戶口 三、訴求主題:全力遏止幽靈人口 1.本省各縣市第18屆鄉鎮縣轄市民代表暨各縣市第18屆村里長選舉,即將於95年6月10日舉行投票,據聞轄內已有傳出鄉鎮市民代表及村里長候選人以虛遷投票權人戶籍(即幽靈人口)之方式,意圖影響選舉結果之情形。為事先積極嚇阻、事後有效查緝,維護選舉之公正性,本署於95年3月16日邀集警察機關、戶政機關人員開會,決定即日起積極、全力清查異常遷入戶口。 2. 清查之對象包括: (1) 非因租積關係,卻有無親屬關係者遷入轄區某址之戶籍。 (2) 同一戶籍內有多名未實際居住之幽靈人口。 (3) 將戶籍遷入不適宜居住之處所(如豬舍、倉庫等)。 (4) 遷入之人數顯然多於該址實際可居住人數。 3.鄭檢察長特別強調:「幽靈人口」不來投票便沒事,若敢來投票即究辦」因為不去投票就不會使投票發生不正確之結果,但仍會因違反戶籍法而被戶政機關裁處罰鍰,請民眾勿以身試法! 4.幽靈人口觸犯刑法第146條第1項之妨害投票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幽靈人口是犯罪行為,已經最高法院判決有罪在案,請不要受騙害自己坐牢,並請向地檢署提出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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