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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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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反酒駕 幸福在我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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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反酒駕 幸福在我家

 

檢察長林錦村反酒駕不遺餘力 全家便利商店配合同步張貼反酒駕宣導海報

「全家反酒駕,幸福在我家!」花蓮地區酒駕事件頻傳,酒駕肇事死亡人數節節攀升,花蓮地檢署為杜絕酒醉駕車,日前與全家便利商店合作,同步在全縣41家超商張貼,估計每天會有2萬多人看到宣導,讓反酒駕觀念深入民眾生活,減少酒駕案件發生。

春節期間為酒駕高峰期,花蓮地檢署為擴大反酒駕宣導,檢察長林錦村在春節前夕同花蓮縣榮譽觀護人協進會理事長蘇德興、榮譽理事長趙瑞平、財務長林聰賢、書記官長陳世忠及主任觀護人張和全等人,前往全家便利商店張貼反酒駕海報,與全家超商聯手宣導反酒駕。

林錦村感謝全家超商配合支持反酒駕活動,他表示,酒駕肇事一直是花蓮縣死亡車禍事故的主因,去年全國酒駕死亡人數共169人,其中發生在花蓮地區的死亡人數占11人,占6.51%,顯示酒駕傷亡情況嚴重,民眾酒後駕車比率仍偏高。他指出,法務部統計,去年因酒駕入監人數高達有10168人,平均每天有28人因酒駕鋃鐺入獄,其中酒駕犯更占全體受刑人的30%,比例相當驚人。

林錦村表示,為保障大多數民眾的路權使用,杜絕酒駕公共危險行為,依據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駕駛人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0.25mg/L(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而駕車者最高可處兩年以下的徒刑,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酒駕致人重傷,最高可處五年以下的徒刑;致人於死,最高可處七年以下的徒刑。

花蓮地檢署表示,政府制定酒駕罰責,就是為了遏止駕駛人酒後駕車,以免危害駕駛人性命、無辜民眾及其家庭,地檢署叮嚀民眾記得「安全回家」三大原則:「一、找家人載,二、請朋友帶,三、叫小黃來」,以平安返家共享天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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