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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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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組織圖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3-17
  • 資料點閱次數:17348

       

花蓮地檢署組織編制圖表

        本署隸屬臺灣高等檢察署,主要任務以偵查追訴犯罪、刑事裁判之指揮執行為主要業務,藉以維護社會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身家財產之自由與安全。
        本署置有檢察長一人、主任檢察官三人、法醫師(檢驗員)二人、並設書記處、觀護人室、人事室、政風室、會計室、統計室、資訊等室,書記處並另設有紀錄科(資料)、執行科、文書科、總務科、研考科等五科及法警室。 本署檢察長並依法監督法務部矯正署臺灣花蓮看守所、法務部矯正署臺灣花蓮少年觀護所之行政業務。

本署各科室聯絡電話一覽
總機:03-8226153 傳真電話代表號:03-8242114
機關電子郵件帳號:hlcmail@mail.moj.gov.tw
 

科室名稱

分機號碼 傳真電話

書記官長室

230

8242114

觀護人室

281

8232295

人事室

278

8242132

會計室

121

8230237

統計室

269

8236755

政風室

276

8242893

紀錄科

250

8224837

執行科

109

8223448

文書科

237

8236923

研考科

235

 

總務科

131

8237589

資訊室

321

8221997

法警室

150

152

155

8226789

檔案室

166

 

收發室

117

 

單一窗口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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